濱海縣公安局招標的濱海縣公安局智能卷宗管理柜采購中標通知書
2017/04/1010465
為進一步規范案卷卷宗管理工作,有效規范執法行為,鹽城市濱海縣公安局引進浙江福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研發的智能物證系統,案卷柜對案卷卷宗的入庫出庫進行全程、實時、動態監督,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利用二維碼電子標簽分類各類案件。濱海縣公安局引進的智能物證系統改進了條形碼技術,將電子標簽通過計算機和掃描識別輸入系統“寫簽”后,以二維碼形式生成到案卷卷宗的封面上,二維碼電子標簽是特殊且準確的,這樣每一件案卷卷宗都被貼上了自己的標簽,以避免重復登記入庫。而且需進行信息查找時,執法員只要打開智能物證系統就可立即查閱到案卷卷宗的相關信息。另外,物證人員在辦理案卷卷宗入庫時,還可通過智能物證系統對案卷卷宗進行拍照,填寫案件名稱、物品數量、特征等細節信息,嚴格按照規定錄入智能物證系統,形成規范的電子檔案。
二是通過短信提示功能時時掌控案件進程。智能物證系統還配備了到期短信提示功能。對于從案卷卷宗物證室借調出去的物品,可通過刷新系統內的“歸還提醒”功能“跟蹤”去向,掌握其歸還期限,從而提醒借調人適時將其歸還。智能物證系統會自動啟動短信提醒,督促承辦人及時處理那些距處理期限還有一段時間的案卷卷宗,有效“跟蹤”卷宗的流轉全程。案卷卷宗出庫時,相關審批程序可在智能物證系統內完成,而智能物證系統內的“卷宗管理”功能將準確高效地定位物品所在位置,確保及時辦理出庫手續,做到嚴進嚴出、隨查隨有,有效節省了人力物力。
三是智能物證系統管理員可不定期登錄到智能物證系統對倉儲物品進行清點比對,逐項與錄入物品的電子檔案進行核對。由于條目清晰,因而案卷卷宗流向清晰,案卷卷宗管理做到了“心知肚明”。
據悉,智能物證系統實施以來,濱海縣公安局物證部門接收案卷卷宗已完成處理移送,未發生一起因案卷卷宗扣押、處理問題引發的投訴事件,在減輕業務工作量的同時也為訴訟程序的規范、順利進行提供了有力保障。